通知公告
利通区人大机关党支部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(摘要)
按照区委统一部署,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1月8日,区委第七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区人大机关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,2019年1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。按照党内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。
一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、吴忠市委、利通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问题
1.针对“理论学习不够扎实”的问题。深入推进“两学一做”教育常态化机制落实和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研究制定了主题教育学习计划,对期间的学习教育内容进行了系统安排。建立每周一集体学习,每周两个半天自学、一次夜读,每月开展一次专题研讨的学习制度,组织集中学习40多次,开展专题研讨活动3次,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,普通党讲微党课4人次。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讲工作,党员领导干部带头,普遍到所联系乡镇进行了宣讲。认真落实每周例行学习制度,积极丰富学习形式,学习实效不断增强。
2.针对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上有差距”的问题。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、吴忠市委有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3次,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牢固树立党领导一切思想。认真对人大需要向区委报告的重要事项进行全面梳理,列出“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安排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、意识形态工作情况、民主生活会情况等7个报告事项,并明确报告时间,确保按照要求应报尽报、及时上报。安排文秘人员对2018年度以来人大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,认真对照发文记录,逐一进行识别。经梳理,2018年以来,区人大党组、常委会及办公室共印发规范性文件5个,截至目前均已按照规定向区委和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。
二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的问题
3.针对“‘一岗双责’责任落实弱化,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缺乏”的问题。一是结合主题教育,将“班子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认识有偏差,认为人大机关不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和项目审批等事项,腐败离自己还很远,抓“一岗双责”责任落实不够严格”的问题列为支部组织生活会剖析的一个重要问题,切实增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意识。二是制定了人大机关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,对填写全程纪事手册提出了明确要求。
4.针对“深入基层工作不够扎实”的问题。严格落实区委下基层工作制度。结合主题党日、脱贫帮扶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,进一步密切与基层的联系。自去年12月以来,结合主题党日下基层开展党建联系点活动2次,到同利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4次,研究制定了《利通区人大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》,建立志愿者服务信息登记制度。在2019年的创城工作中,支委会成员带头,10名干部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天,全年人均累计志愿服务活动200小时以上。
5.针对“职能工作的规范化、标准化建设质量不高”的问题。一是研究制定了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会工作制度,对人代会、常委会、主任会议和党组会议筹备工作作出明确规定,提出明确要求,进一步完善了办会责任管理机制。二是强化代表服务工作,为辖区市人大代表、利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、各乡镇人大主席团(含代表之家)订阅《中国人大》198份。在全区两会期间,通过《吴忠日报》刊发了区人大常委会和“一府两院”2019年度工作综述,拓展了代表知政渠道。加强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学习教育,加强人大信访工作,强化了涉法涉诉信访件的转办。
6、针对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。提请党组会议将需由党组研究同意支付的最低额度明确为5000元,并严格执行。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手续审核工作,落实主要负责人、分管领导和经办人联审制度,确保了财务报销的规范。
三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
7.针对“机关党支部换届不及时”的问题。坚持边巡察边整改,已于2019年11月25日举行全体党员大会,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换届选举,选举支部书记、1名副书记、3名支部委员,支部班子结构更加优化。
8.针对“支委会分工不明确,责任不清晰”的问题。研究制定了《区人大机关党支部职责分工方案》,明确了支部书记、副书记、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、纪检委员具体工作职责,2019年12月6日经支部会议研究通过,确保各司其职。完善了党支部支委会会议制度,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,确保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,提高会议质量。
9.针对“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规范”的问题。一是强化关爱工作。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及时了解退休党员的生活学习情况,对有困难的退休党员进行慰问;安排4名退休党员进行健康体检,切实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,提升了退休党员的归属感。二是认真开展送学工作。明确一名支部委员专门负责联系退休党员工作,积极采取送学上门、通知参加组织生活等方式组织参加学习活动。主题教育期间,退休党员送学上门率100%。
10.针对“支部党内组织生活会不规范”的问题。一是起草了区人大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,对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作了明确规定,要求党组成员须认真落实“双重组织生活”的有关规定,既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民主生活会,也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机关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,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发挥好表率作用。二是结合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认真组织召开2019年专题组织生活会,人大常委会5名党组成员,除1人因事请假外,其他4名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,积极开展批评活动,其他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在职党员均提交了书面材料,维护了组织生活的严肃性。
四、对上级部门巡视、审计监督问题整改落实存在问题
11.针对“对区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整改不彻底”的问题。对落实第二轮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,认真对照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,重新梳理在政治、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与人大机关支部紧密相关问题18个,制定措施26个,目前全部已进行整改。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。如有意见建议,请及时向我们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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